自2021年7月16日正式啟動上線交易以來,全國碳市場迎來一周歲“生日”。
建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是利用市場機制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重要政策工具。一年來,市場運行總體平穩,政策機制日臻完善,各方參與者的認識也在不斷深化。
交出一周年成績單,運行總體平穩有序
去年7月16日,全國碳市場以發電行業為突破口上線交易正式啟動,納入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2162家,碳市場覆蓋企業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約45億噸。
一周年之際,我國碳市場交出了怎樣的成績單?數據顯示,截至今年7月6日,全國碳市場實現配額交易量1.94億噸,累計成交額84.88億元,市場配額履約率達到99.5%以上,過半企業參與了交易,近兩個月碳配額交易價格在55~60元/噸之間。
從交易數據、履約量、成交價格來看,全國碳市場運行總體平穩有序,配額交易價格符合預期。從我國8大碳市場試點的運行情況來看,各試點總體運行效果良好,廣東地區的碳市場活躍度最高。
7月13日,生態環境部召開全國碳市場建設工作會議,全面總結第一個履約周期的運行經驗與成效,分析當前面臨的形勢與挑戰,安排部署下一階段重點工作任務。會議指出,全國碳市場自啟動以來,取得積極成效,初步構建了科學有效的制度體系,市場運行總體平穩,推動企業低成本減排作用初步顯現,成為展現我國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窗口。
促進企業減排作用初顯,將穩步擴容
生態環境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建設全國碳市場,一方面有利于推動其管控的高排放行業實現產業結構和能源消費的綠色低碳化,促進高排放行業率先達峰;另一方面,能夠為碳減排釋放價格信號,提供經濟激勵機制,將資金引導至減排潛力大的行業企業,推動綠色低碳技術創新。
目前來看,促進企業減排溫室氣體和加快綠色低碳轉型的作用初步顯現,發電行業有2000多家重點排放單位交出了碳減排答卷。
首個履約周期內,多家企業超前完成交易履約任務。如,國家電投78家重點排放單位超前完成履約任務,實現履約率100%,采購成本低于市場價格,實現履約成本最優。中國石化下屬17家自備電廠企業被納入全國碳市場,且于去年12月15日完成了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的配額清繳工作,履約率100%。中國石油在率先履約之余,進一步依托全國碳市場機制,建立了溫室氣體交易管控體制機制,設立氣候投資創新基金等綠色投融資實體,強化碳資產管理。
一些履約型交易對象,已通過碳交易獲得了實實在在的收益。京能集團去年通過出售碳排放權獲得了超過4億元收入,大唐發電、華能電力的公告也顯示,兩家企業分別因碳排放權交易獲得數億元的收入。
2021年,首批納入碳市場交易是火電企業。根據生態環境部總體部署,“十四五”期間將逐步推動鋼鐵、建材等8大行業有序納入碳市場。隨著碳市場的參與主體與交易產品的多元化,業內預測,到“十四五”末,一個交易額有望超千億的全球最大碳市場將在中國建成。
“全國碳市場將覆蓋發電、鋼鐵、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造紙、航空8個高耗能行業,全部建成后將納入約8500家大的碳排放企業,管控的碳排放量達到全國能源相關碳排放總量的70%左右,是我國控制碳排放總量的一個有效抓手。”清華大學能源環境經濟研究所所長、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總體設計技術專家組負責人張希良撰文稱。
第二個履約期更待“活水來”
生態環境部日前發布《關于做好2022年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相關重點工作的通知》,預示著全國碳市場第二個履約周期準備工作的啟動。全國碳市場進入第二個履約期之際,除了企業方面,金融機構也對碳市場極為關注。
有業內人士認為,全國碳市場第一履約期基本達到預期目標,表明制定的碳排放規則、制度能夠滿足全國碳市場的需要,但第一個履約期我國碳市場交易活躍度有限的特征較為明顯,全國碳市場的金融化程度還有待提高。
中國海油集團能源經濟研究院發展戰略與管理研究中心孫文娟撰文指出,全國碳市場首個履約周期成交量分布存在明顯的履約驅動現象,反映出當前大部分企業的碳交易策略相對被動,臨近履約截止日期的時候才開始交易。有市場機構統計顯示,從交易集中度上看,大部分交易發生在履約期最后一個月;從交易方式上看,大宗協議占交易量比例達到80%以上,掛牌交易占不到20%。
目前,全球碳金融市場每年交易規模超過600億美元。其中,起步最早、市場交易最活躍的品種是碳期貨,年交易額占1/3.“試點運行以來推動創新了很多碳金融產品工具,但交易主體和交易方式的限制,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市場流動性,進而影響了碳金融產品的創新。”北京綠色交易所副總經理龔俊松日前表示。
應該看到,碳市場在我國仍是新生事物,處于發展初期。在第二個全國碳市場履約期,甚至更遠的未來,如何形成穩定的政策預期、清晰的碳價格信號,進而提高碳市場金融化程度,仍需不斷優化完善制度設計。
相關政策工具的完善已經提上日程。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被列入2022年度擬制定、修訂的16個行政法規之一。
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副主任馬愛民表示,從長遠來看,期待碳市場發揮更大、更好的作用,主要是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要求碳市場形成清晰的碳價格信號,促使碳成本內部化。第二,有效管控重點源碳排放,助力實現氣候變化目標。第三,引導企業未來投資方向,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優化。第四,能夠為企業提供減排的策略選擇,降低社會減排成本。第五,強化國際市場競爭能力,增強市場定價的地位。